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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管理辦法第21條(第二十一條):民宿登記事項變更

白話重點

白話由旅宿智庫依本條原文整理,數字已逐一核對原文;實際以下方官方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官方原文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每週比對一次)
民宿登記事項變更者,民宿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地方主管機關應將民宿設立及變更登記資料,於次月十日前,向交通部陳報。

常見問法

民宿登記變更要多久內辦理?

民宿經營者需要在事實發生後 15 天內,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地方主管機關什麼時候要報給交通部?

地方主管機關應在次月 10 日前,將民宿設立及變更登記資料報給交通部。

違反會怎樣

民宿管理辦法是依發展觀光條例發布的命令;違反時,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視情節輕重令限期改善或處罰鍰。各種違規的罰鍰金額整理在民宿與旅館罰則總表。

這條也整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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