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管理辦法第21條(第二十一條):民宿登記事項變更
白話重點
- 如果民宿的登記事項有變更,經營者要在事實發生後 15 天內,準備好申請書和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地方主管機關要在次月 10 日前,把民宿的設立和變更登記資料報給交通部。
白話由旅宿智庫依本條原文整理,數字已逐一核對原文;實際以下方官方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官方原文
民宿登記事項變更者,民宿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地方主管機關應將民宿設立及變更登記資料,於次月十日前,向交通部陳報。
常見問法
民宿登記變更要多久內辦理?
民宿經營者需要在事實發生後 15 天內,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地方主管機關什麼時候要報給交通部?
地方主管機關應在次月 10 日前,將民宿設立及變更登記資料報給交通部。
違反會怎樣
民宿管理辦法是依發展觀光條例發布的命令;違反時,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視情節輕重令限期改善或處罰鍰。各種違規的罰鍰金額整理在民宿與旅館罰則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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