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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第21條(第二十一條):觀光旅館業申請核准

白話重點

白話由旅宿智庫依本條原文整理,數字已逐一核對原文;實際以下方官方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官方原文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每週比對一次)
經營觀光旅館業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觀光旅館業執照,始得營業。

常見問法

我想開觀光旅館,需要先做什麼?

你需要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然後依法辦妥公司登記,才能領取觀光旅館業執照開始營業。

觀光旅館業執照怎麼拿?

要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然後依法完成公司登記,才能領取觀光旅館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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