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智庫法規查詢民宿管理辦法 › 第 14 條

民宿管理辦法 第 14 條

官方原文|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宿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民宿名稱。 二、民宿地址。 三、經營者姓名。 四、核准登記日期、文號及登記證編號。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民宿登記證之格式,由交通部規定,地方主管機關自行印製。 民宿專用標識之型式如附件一。 地方主管機關應依民宿專用標識之型式製發民宿專用標識牌,並附記製發機關及編號,其型式如附件二。
不確定這條法規怎麼適用到你的民宿/旅館?
民宿智庫的 AI 顧問收錄本法全文,回答會標明依據條號,並可依你的業態(民宿/旅館)給對應法規。 免費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