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管理辦法 第 27 條
民宿經營者應將民宿登記證及客房配置圖置於門廳明顯易見處,並將民宿專用標識牌置於建築物外部明顯易見之處。
← 回 民宿管理辦法 全文目錄(共 40 條)
相關條文
- 第 14 條 民宿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民宿名稱。 二、民宿地址。 三、經營者姓名。 四、核准登記日…
- 第 23 條 民宿登記證、民宿專用標識牌遺失或毀損,民宿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 第 31 條 民宿經營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確保飲食衛生安全。 二、維護民宿場所與四週環境整潔及安寧。 …
- 第 22 條 民宿經營者申請設立登記,應依下列規定繳納民宿登記證及民宿專用標識牌之規費;其申請變更登記,或…
其他旅宿業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