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智庫 › 法規查詢 › 發展觀光條例 › 第 39 條

發展觀光條例第39條(第三十九條):觀光從業人員訓練

白話重點

白話由旅宿智庫依本條原文整理,數字已逐一核對原文;實際以下方官方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官方原文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每週比對一次)
中央主管機關,為適應觀光產業需要,提高觀光從業人員素質,應辦理專業人員訓練,培育觀光從業人員;其所需之訓練費用,得向其所屬事業機構、團體或受訓人員收取。

常見問法

觀光從業人員的訓練費用誰出?

訓練費用可以向所屬事業機構、團體或受訓人員收取。

中央主管機關要做什麼來提高觀光從業人員素質?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專業人員訓練,培育觀光從業人員。

← 回 發展觀光條例 全文目錄(共 77 條)

相關條文

其他旅宿業法規

不確定這條法規怎麼適用到你的民宿/旅館?
旅宿智庫的 AI 智慧客服 收錄本法全文,回答會標明依據條號, 並依你的業態(民宿/旅館)給對應法規。可先看 功能介紹、 常見問題 或 方案與定價, 也歡迎閱讀 民宿經營部落格。 免費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