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智庫法規查詢發展觀光條例 › 第 66 條

發展觀光條例 第 66 條

官方原文|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風景特定區之評鑑、規劃建設作業、經營管理、經費及獎勵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之設立、發照、經營設備設施、經營管理、受僱人員管理及獎勵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旅行業之設立、發照、經營管理、受僱人員管理、獎勵及經理人訓練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觀光遊樂業之設立、發照、經營管理及檢查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導遊人員、領隊人員之訓練、執業證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回 發展觀光條例 全文目錄(共 77 條)

相關條文

其他旅宿業法規

不確定這條法規怎麼適用到你的民宿/旅館?
民宿智庫的 AI 智慧客服 收錄本法全文,回答會標明依據條號, 並依你的業態(民宿/旅館)給對應法規。可先看 功能介紹常見問題方案與定價, 也歡迎閱讀 民宿經營部落格免費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