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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第17條(第十七條):風景特定區設施計畫同意

白話重點

白話由旅宿智庫依本條原文整理,數字已逐一核對原文;實際以下方官方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官方原文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每週比對一次)
為維護風景特定區內自然及文化資源之完整,在該區域內之任何設施計畫,均應徵得該管主管機關之同意。

常見問法

在風景特定區內設施計畫需要什麼程序?

在風景特定區內進行任何設施計畫前,必須先徵得該管主管機關的同意,以維護自然及文化資源的完整。

為什麼需要主管機關同意設施計畫?

因為這樣可以確保風景特定區內的自然和文化資源不被破壞,保持其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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