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第14條(第十四條):觀光設施用地徵收
白話重點
- 主管機關可以為了發展觀光產業的建設,依法申請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
- 這是為了確保觀光產業發展所需的公共設施用地能夠順利取得。
白話由旅宿智庫依本條原文整理,數字已逐一核對原文;實際以下方官方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官方原文
主管機關對於發展觀光產業建設所需之公共設施用地,得依法申請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
常見問法
政府可以怎麼取得觀光設施用地?
政府可以依法申請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來取得觀光設施用地。
觀光產業建設需要的土地怎麼來?
主管機關可以依法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來取得所需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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