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智庫法規查詢旅館業管理規則 › 第 8 條

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 8 條

官方原文|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旅館業得視其業務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配置餐廳、視聽室、會議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場、育樂室、交誼廳或其他有關之服務設施。

← 回 旅館業管理規則 全文目錄(共 44 條)

相關條文

其他旅宿業法規

不確定這條法規怎麼適用到你的民宿/旅館?
民宿智庫的 AI 智慧客服 收錄本法全文,回答會標明依據條號, 並依你的業態(民宿/旅館)給對應法規。可先看 功能介紹常見問題方案與定價, 也歡迎閱讀 民宿經營部落格免費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