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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條(第二條):旅館業定義

白話重點

白話由旅宿智庫依本條原文整理,數字已逐一核對原文;實際以下方官方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官方原文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每週比對一次)
本規則所稱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常見問法

什麼是旅館業?

旅館業是指除了觀光旅館業之外,提供不特定人住宿、休息並收費的營利事業,經營方式和名義可以多樣。

旅館業和觀光旅館業有什麼不同?

旅館業是指除了觀光旅館業之外的住宿服務,提供不特定人日租或週租的住宿、休息並收費。

違反會怎樣

旅館業管理規則是依發展觀光條例發布的命令;違反時,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視情節輕重令限期改善或處罰鍰。各種違規的罰鍰金額整理在民宿與旅館罰則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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