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智庫法規查詢旅館業管理規則 › 第 19 條

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 19 條

官方原文|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旅館業登記證所載事項如有變更,旅館業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為變更登記。
不確定這條法規怎麼適用到你的民宿/旅館?
民宿智庫的 AI 顧問收錄本法全文,回答會標明依據條號,並可依你的業態(民宿/旅館)給對應法規。 免費試用 →